遂宁市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一)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导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将培育工作列入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出台政策措施,健全培育机制,建立企业动态库。
(二)全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体情况。前期全市培育成功2户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已有8户企业通过了经济和信息化厅的评审和公示,已报工信部认定。第二批两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均为民营中小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上填空白、补短板,其中:四川遂宁市利普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超高清视频驱动芯片填补国内空白,超高清mini-LED恒流驱动芯片、透明LED显示屏驱动芯片在关键领域补短板;8家企业进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公示,均为民营中小企业,专注核心零部件生产领域,其中:四川金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正面燕尾槽冲压方法、防渗漏结构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大功率半导体引线框架在关键领域补短板;四川蜀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减排催化剂、制氢催化剂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并在关键领域补短板;四川明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多芯片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多芯片融合的系统级功能封装在关键领域补短板;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T涡轮增压及缸内直喷填补国内空白,1.5T涡轮增压及缸内直喷GDI在关键领域补短板;四川英创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首创集成无源电阻技术在材料与工艺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并在关键领域补短板;四川富美达微电子有限公司在光耦封装支架领域“补短板”,与先科集团、深圳富满 、金誉半导体开展协同创新;四川晶辉半导体有限企业“续流桥集成电路”在关键领域“补短板”。
(三)支持全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措施。遂宁市建立了升规企业培育库、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库,形成梯度培育体系,动态调整培育。对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并将其纳入上市培育库,选派金融顾问进行一对一服务。
二、全市拟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情况及务实举措
(一)拟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总体情况。我市拟支持5户重点“小巨人”企业,其中:四川金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制造强国十大产业领域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的关键基础材料生产企业,在正面燕尾槽冲压方法、防渗漏结构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大功率半导体引线框架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与天水华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开展协同创新。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92%、100%、10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51%、4.35%、4.38%,拥有发明专利分别为9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项,建有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各1个,主营业务增长,符合申报条件。四川蜀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强国十大产业领域中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新型催化剂)”领域,在减排催化剂、制氢催化剂领域填补国内空白“补短板”,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等实施协调创新,处于上市筹备阶段。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99%、99.95%、10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1.99%、10.58%、15.60%,拥有发明专利8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6项,建有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共6个,主营业务增长,符合申报条件。四川富美达微电子有限公司在光耦封装支架领域“补短板”,与先科集团、深圳富满 、金誉半导体开展协同创新。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0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8%、6.09%、8.36%,拥有发明专利4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项,主营业务增长,符合申报条件。四川遂宁市利普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属于“工业四基”目录重点领域,高清视频驱动芯片填补国内空白,超高清mini-LED恒流驱动芯片、透明LED显示屏驱动芯片在关键领域补短板,与华润微电子开展协同创新,处于上市筹备阶段。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为10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13%、5.33%、5.5%,拥有发明专利7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项,建有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共1个,主营业务增长,符合申报条件。四川晶辉半导体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强国十大产业领域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协同创新。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为10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9%、6%、6.16%,拥有发明专利6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项,主营业务增长,符合申报条件。
(二)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措施。一是形成部门支持“小巨人”企业的合力。围绕企业创新升级、研发平台建立、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小巨人”企业采取一对一支持服务,及时将惠企政策送到企业手上,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政务服务、市场监管、执行合同等18个方面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争创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的环境;三是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对建立省级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等给予资金支持,切实引导企业创新升级。
三、分年度预期目标和取得成效
(一)实施期满一年目标。拟支持的5户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根据4家企业现状和目标规划,实施期满1年,带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2%以上;户均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5%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数提升32%。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认证数提升12.5%,促进企业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企业成长显著,计划上市企业1家。
(二)实施期满两年目标。拟支持的5户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项目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5家企业目标规划,实施期满2年,带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户均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75 %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数提升27%。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体系认证数提升16.7%。促进企业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计划上市企业4家,1家进入辅导期。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制度机制。我市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部署要求,经信、财政部门组织企业(平台)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监督企业(平台)紧密围绕绩效目标,规范用好中省相关资金。按照省级工作安排部署,做好年度成效评估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资金管理。一是做好资金拨付。在省级部门确定支持金额并下达我市后,按程序将资金下达至县(市、区、市直园区),及时拨付到企业(平台)。二是做好资金监管。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三是落实绩效监控。按照绩效管理规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下对绩效目标完成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绩效目标实现。分年度绩效考核下达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时配合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绩效考核评定,并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要求上报绩效考核有关情况。对于年度绩效考核中发现问题及不足的,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有关要求,组织落实整改。四是强化问题惩戒。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申报使用资金的企业(平台)在资金申报、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对骗取的资金,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追回并及时上缴省级财政。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相关机构依法处理。
(三)明确任务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本方案,明确市、县(市、区、市直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实施程序和职责。明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企业(平台)项目监管、成效自评估、项目验收等方面的责任主体。明确市、县(市、区、市直园区)主管部门,在资金安排方案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报送、监管机制建立、绩效评定实施、问题查找和整改等方面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