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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 2023-10-31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征集2024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全省或成渝经济圈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三)申报的项目应与我省产业发展联系紧密,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四)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范围内或全国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聚焦新型显示、航空航天、清洁能源装备、钒钛、锂电、晶硅光伏等重点产业领域。

(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对接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注重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和完善我省工业地方标准体系。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有关厅直属(代管)单位、行业协会可直接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其他途径上报的项目申请。

(三)如申报项目涉及有相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请在申报书标准关联性栏详细说明所报项目与所涉及标准的异同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适用范围等,如有不提供相关说明、说明内容不真实或者说明内容不够详实等情况,将视为已有相关国行标,不予立项。

(四)川渝区域地方标准要在成渝经济圈具有普遍适用性,由我省辖区内的单位联合重庆市相关单位共同向所在地分别申报,在项目申报书中“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前划√。

(五)为提高立项评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草单位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建议起草单位提前编制标准草案,科学合理确定标准名称。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标准名称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收集的项目在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经评估、遴选后方可上报,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七)为确保申报项目的规范性、适用性、协调性和先进性,我厅委托四川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收申报材料并进行技术指导,择优推荐申报。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直属(代管)单位、行业协会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往四川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四川省成都锦江工业园区墨香路48号),同时申报单位需登录四川省标准化工作公共服务平台(http://182.140.197.180:1893/#/layout/index),按要求在线申报电子资料,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材料未签字或盖章的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2份纸质材料和word电子文档):

1.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

2.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3.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4. 按需提供重要支撑材料及标准草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黎崎均

联系电话:028-86265730

四川省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郑才华

联系电话:028-85925556  18982188757

邮   箱:452769119@qq.com


附件:1.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2.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列表>>

关于征集2024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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